(2004年12月21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乡
(镇)村两级领导班子结构,不断提高其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更好地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
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和《朔州市引进优秀人才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
朔州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选派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稳妥进行的原则。
3、服从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
4、改善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结构的原则。
5、专业对口、原籍选派的原则。
6、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原则。
二、选派范围
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
三、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的基本素养;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
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艰苦勤奋,开拓进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清正廉
洁,密切联系群众,乐于为人民服务。
2、3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有胜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适应乡(镇)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4、身体健康。
四、选拔方法
优秀大学生选拔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
根据县区人才需求计划,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
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与县区协商的基础上,最后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
五、使用与待遇
1、选派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大学生,采取先到位后理顺的办法进行,暂不受编制职数限制,直
接提名担任乡镇政府副职或任乡镇长助理;在学校担任过支部委员以上职务的,直接提任为乡镇副书记。
这些同志可同时兼任农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以上职务须履行相关程序,试用期一年。
2、优秀大学生一经录用,取消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
3、被录用的优秀大学生,凭市委组织部人事关系介绍信直接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到,由县区委组织部
派遣到乡镇。
六、培养及管理办法
1、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优秀大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
牵头抓总,进行宏观协调和检查指导;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的管理教育工作。
2、各县区对选派去的优秀大学生要实行目标管理和定期考核制度,对他们进行跟踪考察,全面掌握
其现实表现。所在乡镇每年要与优秀大学生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由县区委组织部定期对其进行考核验
收,并将考核结果归档。对一年考核不称职的,对其进行谈话戒勉,免去领导职务;连续两年考核不称
职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因个人责任给集体、群众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或本人思想发生变化不
愿在乡村工作的,要予以辞退。对考核特别优秀的,要提拔重用。
主题词:选派优秀大学意见
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发: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室,市直各委、局、办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
组,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共朔州市委组织部
2004年12月21日印发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