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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事局
朔州市民政局
关于招考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朔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已于二OO三年十一月成立。为了尽快配齐人员,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采取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招考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考名额
   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招考计算机工作人员1名。
   二、招考范围及条件
   招考范围为我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国家干部和未就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招考条件为: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思想品德好,敬业上进,遵纪守法。
   2、热爱本职工作,严于律已,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含在职教育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招考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具体方法如下: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同底照片3张和单位
介绍信。
   报名时间:2005年1月13日——1月18日
   报名地点: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市粮食大楼四层)
   联系电话:0349—2160348
   2、资格审查。由招考领导组指定专人对报名人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招考领导组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 方法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
种形式,市人事局为主考机关,市 民政局配合。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 绩占考试总成绩的80%,面试成 绩占考试总成绩
的20%。
   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占总成绩的比例是3:7,即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包括马克思
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专业知识的考试,根据其岗位 所要求的知
识确定。笔试成绩计分办法为:(综合知识得分×30%+专业知识得分×70%)×80%
   笔试时间:2005年1月20日上午
   08:30——10:00  综合知识
   10:30——12: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和考核
   面试。对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并按照招考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
则按专业知识得分高低排名。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计分办法为:面试得分×20%。面试方案另定。
   考核。对面试合格人员,由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分称职和不称职两个等次,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
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奖惩情况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审批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由市人事局和市民政局共同研究提出拟录用名单上报领导组,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市人事局按有关规
定办理相关手续,组织人员上岗。
   五、组织领导
   招考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是一件大事,因此一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暑,精心组织。在招考工作中
要遵守人事纪律,统一标准,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更不得循私舞弊。对在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者,
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要邀请人大、纪检部门参与监督,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二OO五年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