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中心医院是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一所现代化综合性三级医院,承担朔州市疾病治疗、疾病预防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任务,医院开业在即,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3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能力、方便应试者、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创新考试内容和招考管理程序,提高招考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招考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二、招考对象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考对象主要包括普通医护、医技、药剂人员和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一)普通医护/医技/药剂人员(共计148人)
1、临床医师41人
主治医师27人
住院医师14人
2、护理人员68人
主管护理师8人
护理师30人
护士30人
3、医技人员39人
药剂人员15人
检验人员8人
放射人员8人
综合检查(B超、心电和内镜)人员4人
麻醉师4人
以上人员要求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放射等特殊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岗位证书。其中临床医师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技人员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均含在职教育学历)。护理人员要求中专以上学历(不含在职教育学历)。
(二)应往届毕业的大学生 (共计82人)
1、临床医师35人
住院医师35人
2、护理人员30人
护士30人
3、医技人员17人
药剂人员6人
检验人员3人
放射人员3人
综合检查(B超、心电和内镜)人员3人
麻醉师2人
以上人员中临床医师要求具有医学院校或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技人员要求具有医学院校或相应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护理人员要求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上述学历均为全国普通高等、中等院校毕业学历(第一学历),不含在职教育学历。
三、应试者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
应往届毕业生提供的证件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相片五张、学校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学历证书(往届)、毕业综合测评成绩证明、学科或专业方向证明(研究生提供)、英语等级证书。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相片五张、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
四、招考工作的实施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试用、审批录用等十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招聘计划,对招聘内容和招聘程序予以公告。公告于2007年3月17日在长治医学院招聘会、2007年3月19日山西医科大学招聘会、2007年3月20日的朔州日报、2007年4月10日的山西晚报等媒体上公布。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3月17日至4月15日。
报名地点:朔州市开发北路富华天然气公司家属楼1号楼东单元202室。
咨询电话:0349-6886150 6668001。
(三)资格审查
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和朔州中心医院筹备组指定专人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此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计划2007年4月17日前结束。
报名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7、具备用人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和朔州市中心医院筹备组共同组织。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内容为各专业的“三基”知识(基本知识、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在2007年4月18日至20日领取,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
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计划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7年5月8日至15日进行。
面试方案另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得分,按相应比例折合,相加后即为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由市中心医院筹备组组织。体检在朔州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中心医院筹备组组织考核,体检和考核结果报市人事局、市卫生局。
考核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要全面、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按照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朔州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九)试用
公示后没有问题的应试人员成为医院试用员工。
新员工到岗后,普通医护、医技、药剂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实行见习期试用制,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新员工享受试用期待遇。医院对试用和见习期内的员工进行考核鉴定。
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内必须确定指导人,指导人需为新员工制定详细的试用期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
医院将对指导人的指导工作进行考查,对认真履行职责的指导人进行奖励,对指导工作不到位的、受到新员工投诉的指导人进行通报批评。
在试用期内主动离岗的新员工,医院要与其进行面谈,并填写《员工试用期离职面谈记录》。
(十)审批录用
试用期和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同时,医院应完成以下工作:1、为员工定岗定级,提供相应待遇。2、制定员工进一步发展计划。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医院取消其试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是朔州市中心医院开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操作难度大。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要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万无一失。
2、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增加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应聘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考试有关规定和程序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要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这次招聘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