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事局
朔州市体育局
关于招考朔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凡进必考”原则,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意见》(朔政办发 [2005]116号)的有关规定,为尽快解决朔州体校教练员短缺的问题,全面提高体校教练员队伍的执教水平,推动我市体育运动事业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朔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考名额
此次共招考教练员6名。其中:武术教练2名(散打、套路各1名),田径教练2名(短跑、中长跑各1名),健美操教练1名,击剑教练1名。
二、招考范围及条件
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国家干部和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工作,严于律已,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奉献精神和事业心。
3、全日制教育大学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不含在职教育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凡现受聘朔州体校的教练员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招考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具体方法如下: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单位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同底照片5张。
报名时间:2006年10月23日—11 月3日
报名地点:朔州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市粮食局办公楼四层)
联系电话:0349——2160348
2、资格审查。由招考领导组指定专人,严格按照考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招考领导组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法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市人事局为主考机关,市体育局配合。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笔试科目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每门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综合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公文写作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其岗位所需确定。
笔试时间:
2006年11 月8日上午
8:30——10:00 综合知识
10:30——12:00 专业知识
面试:对参加笔试人员,按照招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百分制,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得分高低排序,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方案另定。
4、加分条件。凡在朔州体校受聘担任教练期间所带运动员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前3名者,在笔试专业成绩中加20分;获4——6名的,加15分。
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X30%+专业成绩X70%)X50%+面试成绩X50%
5、体检和考核。对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考名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需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考核分称职和不称职两个等次,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6、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审批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招考领导组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市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招考体育教练员是一件大事,一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统一标准,认真把关,任何人不得随意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对在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要邀请人大、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成立朔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考工作人员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雷久义兼任,副主任由王治茂兼任。
朔州市人事局
朔州市体育局
二OO六年十月十七日